为切实加强供热管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维护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和谐发展,经过听证、讨论,临沂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8月25日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临沂市供热条例》,并于9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临沂市人大、临沂市住建局于10月30日举办了《临沂市供热条例》宣贯培训班,全市五区九县住建局分管负责人、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及25家供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等共200多人参加了培训。郯城公司经理、分管经理到会并进行了认真学习。
培训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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