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区集中供热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区居民加入到集中供热。个别用热居民法律意识淡薄,受利益驱使盗取供热系统中热水、热能,损害热用户和供热企业得合法权益,更危及供热系统的安全运行,严重时会导致供热设施损坏,造成预想不到的安全隐患。
为打击违规用热,保障热用户和供热企业得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市场用热秩序,夏津新源热力有限公司组织稽查部、运行处、营业部人员组成第一稽查队,由供应部、技术部、综合部、财务部组成第二稽查队,对城区集中供热用户的供热设施、热费缴纳情况、窃热行为等进行全面检查。目前第一轮稽查已经完成,正在进行第二轮稽查。
热能是一种商品,需要先购买再使用,有些用户法律意识淡薄,忽略了窃热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私下窃热、改装暖气、私自放水。此类行为不仅对供热企业造成影响,更会影响到整个小区的供热循环致使其他热用户家中温度下降,影响供暖效果,全社会应该坚决予以制止。”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明确规定,用户有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行为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用户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用户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提醒广大居民,请“先缴费,后用热”,如果发现违规用热的请拨打举报电话0534-2198110。
稽查现场
电话:0633-8875777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迎宾路与正阳路交叉口西20米路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