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上午,郯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视察、督导供热工作,并在郯城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就《临沂市供热条例》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了座谈。
《临沂市供热条例》于2017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为促进条例深入贯彻实施,提高供热质量和监管服务水平,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督导组,由副主任王柏亮带队,邀请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及发改、住建、民政、财政、城管、物价、房管等部门负责人对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与会人员视察了郯城公司营业厅、客服中心后,在郯城公司二楼会议室就《临沂市供热条例》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了座谈,各只能部门按各自职责及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郯城公司就供热开展、供热准备及根据条例规定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做了专门汇报。与会人员对郯城公司不断加大投资,完善管网布局及供热质量、用户服务等予以充分肯定,也从客观上指出了存在问题和不足,要求公司扩大维修队伍、进一步提高维修水平和服务质量。县人大同时要求相关单位就供热政策性资金建立、老旧小区供热经营设施移交、困难家庭采暖费补贴等尽快制定出台相关规定,以推动供热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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