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供热季,我公司整体供热比较平稳,但一些违规用热行为,已影响到其他用户正常采暖。按照有关规定:私接供热管道、私自增加供暖面积或转供、擅自增加用热设施、私自排放采暖系统中的热水等都属窃热行为。热也是一种商品,窃热行为不仅违反法规,还会影响供暖效果,更重要的是存在很大安全隐患,非常危险。
用户私放供热用水也是比较常见且会影响整个管网压力平衡的不当行为。暖气管线中的水量不足,需要补充冷水,这不仅会降低暖气温度,直接影响整栋楼居民的正常取暖,一户偷用热水,周边的用户全都受影响。此外,这种行为还浪费水资源,增加供热企业的运营成本。
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用户有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行为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用户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用户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公司每年都会严查各种违规用热行为,今年供热以来,我们又发现了150多起擅自开启供暖阀门或是私接管道,用户私放供热用水等违规用热行为。集中供暖开始后,公司在领导的带领下,每天都组织人员加班加点地对各小区进行巡检,查处偷热行为,开展供热稽查工作,严厉查处私改管道、私自放水等违规用热行为的同时加大文明规范用热的宣传,并已事实为依据,文明执法,并按规定对违规用热用户进行相应的处罚,以此来规范用热市场,维护广大热用户和本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供热平稳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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